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A-ZHZB******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阿勒泰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应急救援物资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阿勒泰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防车)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阿勒泰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结余资金)(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特种车辆二(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期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金山路8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少雷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