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承揽2024年-2025年小微差异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F-ZY-******),比选人为******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承揽2024年-2025年小微差异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含税金额:180万元。
采购期限:合同签之日起-2025年3月30日。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居、摄像头等的物资采购.
1.3标包划分情况
(一)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标包一(安防监控设备):预算含税金额150万,份额一120万,份额二30万,中选人2人;
标包二(智慧酒店):预算含税金额10万元,中选人1人;
******居):预算含税金额20万元,中选人1人。
各标包不限中,即同一中选人可同时中选多个标包。
(二)物资采购明细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不高于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单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符合本次采购项目中对应标包的同类物资销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 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 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 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3楼资源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系电话;
2.网上获取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电话
参选人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qq.com,并注明报名相关信息,在报名有效期内,比选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3楼资源中心。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3楼资源中心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4@qq.com
比选人:******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2024年11月21日